引言
驻村帮扶工作是山西省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顺利进行,对于驻村工作队员的报销事项,山西省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规定。以下是对山西驻村帮扶报销事项的详细说明。
一、报销范围
- 交通费:包括驻村工作队员因公前往帮扶村的交通费用,如车票、燃油费等。
- 住宿费:驻村工作队员在帮扶村的住宿费用,包括住宿费、餐费等。
- 办公费:驻村工作队员的办公费用,如打印纸、墨盒、笔等。
- 培训费:驻村工作队员参加培训的费用,包括培训费、住宿费、交通费等。
- 慰问费:对帮扶村困难群众的慰问费用。
- 其他费用:根据工作需要,经批准的其他费用。
二、报销流程
- 申请:驻村工作队员填写《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报销申请表》,详细列明报销事项和金额。
- 审批:驻村工作队员将申请表提交给驻村工作队队长审核,队长审核通过后签字。
- 报销:驻村工作队员将申请表连同相关票据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,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报销。
三、报销标准
- 交通费:根据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报销,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。
- 住宿费:根据住宿地点和标准报销,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规定的标准。
- 办公费: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销,原则上每人每月不超过规定的标准。
- 培训费:根据培训费用报销,原则上每人不超过规定的标准。
- 慰问费:根据实际情况报销,原则上每人不超过规定的标准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票据要求:报销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,如车票、住宿发票、培训发票等。
- 时间要求:报销事项应在发生后三个月内提出。
- 违规处理:对于虚报、冒领、挪用等违规行为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结语
山西驻村帮扶报销事项的制定,旨在保障驻村工作队员的合法权益,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顺利进行。驻村工作队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合理使用报销资金,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