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
在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的背景下,港口作为国际贸易和货物运输的重要节点,其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为保障港口运营安全,我国交通运输部不断更新和完善《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,以下将详细介绍最新版指南的主要内容,以期为港口运营提供有力支持。
一、适用范围
《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最新版)》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船舶引航、靠离泊和装卸等作业过程的疫情防控,以及引航员、码头装卸人员和其他登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防护。
二、总体要求
- 依法、精准、有效防控:港口各有关单位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,依法、精准、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。
- 企业主体责任:港口企业、引航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,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健康。
- 风险等级划分:根据进港船舶挂靠港口情况、船员状况等,确定引航、港口作业风险等级。
- 信息共享:加强港口企业、引航机构与船舶代理、海关、边检、海事等单位的信息共享。
三、加强信息管理和报告
- 及时掌握船舶和船员信息:港口企业、引航机构加强与船舶代理及海关、边检、海事等单位的信息共享。
- 制定工作计划:根据船舶和船员信息,制定相关工作计划。
四、主要修改内容
- 提高核酸检测频次:引航员、港口作业人员、船代外勤、供油公司等单位登轮人员7天内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。
- 加强港口登轮通道管理:对经过港口登临国际航行船舶的行业外相关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阴性结果。
- 严控登轮人数:实行“非必要不登轮”,合理安排班组轮换。
- 加强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毒: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装卸工人封闭场所,集中居住、用餐、休息区域的通风、消杀频次。
- 强化应急处置和信息通报:船舶上有船员确诊感染时,引航机构、港口企业要立即向地方联防联控机制通报。
五、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操作指南
- 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更新至V7.0:进一步指导船舶和船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- 闭环或封闭管理: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闭环或封闭管理,避免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员接触。
- 核酸检测频次: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可每隔1天开展1次。
- 杜绝交叉作业:港口内、外贸作业人员固定岗位,杜绝交叉作业。
六、总结
最新版《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的发布,旨在加强港口防疫工作,保障港口运营安全。港口企业和一线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,共同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。